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位於花蓮、臺東縣的濱海部份,東至海平面20公尺等 深線,西達臺11線公路目視所及第一條山稜線,綿亙於海岸山脈東側以及太平洋之間;南北沿臺11線公路,北起花蓮溪口,南迄小野柳風景特定區,擁有長達168公裡的海岸線。此外,還包括秀姑巒溪瑞穗以下泛舟河段,以及孤懸外海的綠島。總面積為41,483公頃,其中陸域面積25,799公頃,海域面積15,684公頃。
本國家風景區在地形上、生態上、景觀上有其得天獨厚之處,可享受賞景、泛舟、賞鯨、潛水之樂,加上豐富的原住民、史前文化,共同交織出東部海岸的迷人風華。
觀光局基於擴展國民旅游空間需要,乃計畫對本地區加以開發。
民國75年底,交通部觀光局邀請有關機關及專家學者實地會勘評估,認為東部海岸之自然與人文資源具有國家級風景區之條件,宜劃設為風景特定區,並設專責機構負責經營管理。
民國76年9月18日,行政院根據觀光局研提之計畫,核定東部海岸地區為國內第2座國家級風景特定區;並核示觀光局成立管理處,專責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工作。
民國77年6月1日,觀光局成立「東部海岸風景特定區管理處」,積極展開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。
民國79年2月20日,行政院核定將綠島納入本特定區一併經營管理,於是本特定區成為兼具山、海、島嶼之勝,資源多樣而豐富的國家級風景特定區。
民國84年1月28日,「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組織通則」公佈施行,本處於同年7月1日改制更名為「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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