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4-04 09:53 - 文學城
一個中國女留學生申請難民被拒,再以未婚生女回中國將受重罰,以及加國出生女兒返回中國不符兒童最佳利益為由,申請以人道主義和同情(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)理由移民,結果被拒後,申請司法覆核近日又被駁回,正面臨遣返命運。
據法院文件指,29歲來自廣東的中國公民王妙妙(Miaomiao Wang,譯音),2003年以留學生身分抵達安省,隨後在加國先後生下兩個女兒。2005年,她先以信仰為由申請難民,結果被拒。
2009年8月,王妙妙再申請人道移民,理由是她未婚生育女兒,返回中國將受嚴厲罰款,以及兩個女兒應獲允許留在加拿大,返回中國不符合她們最佳利益。
移民官則指,王妙妙曾在安省購入45.8萬元房產並擁有生意,無證據顯示她在返回中國後無法支付罰款。
另外,她未能提供親友信件證明與加國有聯系;子女最佳利益通常是由父母陪同,未有證據顯示女兒返回中國不符最佳利益。
結果王妙妙的人道申請在2010年被拒,於是她提出司法覆核。聯邦法院法官特倫布萊─拉默(Daniele Tremblay-Lamer)在上月31日作出裁決指,移民官的裁決合理、透明、易於理解,同時已尊重事實和法律規定,因此駁回當事人提出的司法覆核。